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4054 人浏览分享

亳州谯城区:男子酒后抢劫十五元被判三年

[复制链接]
ibz 发表于 2015-6-18 09: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酒后无故殴打他人,并索要钱财15元,殊不知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为了这15元王某付出沉重代价。日前,谯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3日晚,在谯城区工业园区一电子厂附近,被告人王某酒后拦截被害人黄铭(化名)和张茅(化名),并对黄铭无故进行殴打,强迫其交出身上的15元钱。

  随后,被告人王某又向张茅索要钱财,当时张茅身上仅有2元钱,王某没有接受。另查明,王某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医药费2000元,得到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强行获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罚。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亳州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

关注

3

粉丝

2162

主题

QQ|关于我们|商务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亳州家园网 ( 皖ICP备14014694号-1 )

GMT+8, 2024-4-29 00:02 , Processed in 0.18658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z X3.4

© 2010-2023 bozhoubb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