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 发表于 2011-12-13 11:23:06

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获批实施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批复》(皖国土资函〔2011〕2318号),标志着《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正式获批实施。

  《规划》要求,该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着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规划》要求,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加大煤、煤层气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合理控制地热、饮用天然矿泉水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建筑石料和砖瓦用粘土矿开采总量,禁止占用耕地采挖砖瓦粘土矿产。

  《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调控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固体矿产矿石总量要年均增长8%,2015年要达到2288。84万吨,其中原煤要达到1750万吨。

  《规划》的发布实施,对于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胡留洋)(亳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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