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登报道歉:亳州兴邦案21人被无罪释放
新华网讯,安徽高院登报道歉:罕见!9月7日,安徽省高院登报向19人道歉。2015年6月19日,安徽省高院委托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兴邦公司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宣判。昨日,安徽高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上刊登公告,向“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范国强、尚成凤等19人赔礼道歉。
记者采访得知,该案首次由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时,43人被列为“被告”,部分当事人一审被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一审判决定被撤销。
随后,21人被无罪释放,除未造成太大影响的2人外,其他19人(登报道歉名单中的19人)申请了国家赔偿,金额达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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