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亳州市物价局关于亳州市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根据《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定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亳州市会务中心第三会议室公开举行“亳州市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名称
亳州市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亳州市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1.起步基价合并。将现行出租车起步基价由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取消目前执行的1元每次的燃料附加费;
2.调整车公里运价,由现行1.20元/公里调为1.40元/公里。
3.调整等时费。免费3分钟时段后每分钟由0.2元调整为0.3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4.空贴费。8公里以上,每公里运行加收50%。
5.夜间(23:00—次日5:00)起步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20%。
6.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元以下四舍五入,按元结算。
方案二:
1.起步基价合并。出租车起步基价由4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取消目前执行的1元每次的燃料附加费;
2.调整车公里运价。由现行1.20元/公里调为1.30元/公里。
3.等时费。免费3分钟时段后每分钟由0.2元调整为0.3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4.空贴费。10公里以上,每公里运行加收50%。
5.夜间(23:00—次日5:00)起步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50%。
6. .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元以下四舍五入,按元结算。
(二)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1.出租车公里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以亳州市车用天然气现行价格4.38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气价每增加或减少0.40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起租里程后每公里租价上调或降低0.10元,空贴费和夜间补贴按原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每次不足0.40元/立方米或超出0.40元/立方米的余额部分,在后一次调整时可累加计算,依此类推。
2.设立运价调整间隔时间。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8名):
王品见、潘克军、蒋剑锋、臧艳丽、李鹏、孟献华、王明友、王志富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
刘海涛(亳州市金警出租汽车公司)、方振俊(亳州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王洪林(亳州市交通公司经理)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王伟(亳州市公交公司)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吴强、袁乾伟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
田兵(人大代表)、陆锦绣(政协委员)、宋子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汪圳(市交警支队)
(六)、听证人名单(4名):李兵(市物价局副局长)、孙善豹(市交通局副局长)、李东波(市物价局业务科科长)、刘红影(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队长)
亳州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10日(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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