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z 发表于 2020-12-18 12:09:46

谯城法院:男子无证酒驾领刑受罚

  亳州一男子马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酒后意识不清撞向执勤民警的警车被民警查获。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3日21时30分,被告人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十八里集前往徐寨村途中,行驶至311国道168公里处撞向执勤民警驾驶的警车,被民警发现查获。经检测,马血液酒精含量为300.63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证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以惩处,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马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来源:谯城法院 作者:王毅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谯城法院:男子无证酒驾领刑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