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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王市司法所耐心调解 出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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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垂钓 发表于 2010-10-26 15: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10月20日上午,10余名川籍民工因合同纠纷到利辛县王市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经了解,他们是四川省普格县雨水乡大坪村2组的村民,于今年6月份到我县王市镇马高壮村马友军的窑厂做砖坯活。他们与马友军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他们全部承包该窑厂的砖坯生产,每块砖胚0.024元钱,但以烧好的红砖数为准。截至7月底他们共生产70万砖胚,并提前支取了1.5万元工钱。由于农历7月28日我县突降暴雨,将下剩的近40万砖坯全部淋毁。当他们索要下欠的工钱时,窑厂老板马友军以合同约定以烧成红砖数为准而拒付下余工款,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司法所所长夏浩等同志认真研究了他们所签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为该合同显失公平、公正,在不影响事实的情况下是无效的。通过司法干警的耐心说服,马友军不仅全部支付了欠款,而且还另外支付了4000元的路费,川籍民工拿到工钱后,感激万分,兴高采烈地踏上了归途。

  一起极有可能引起上访的合同纠纷,通过司法所干警的耐心调解,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安徽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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