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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男子以曝光要挟敲诈近10万元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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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发表于 2010-6-7 0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西部网

  男子与人勾结以曝光要挟实施敲诈勒索,6月2日下午,2人在略阳县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6月2日下午,汉中市公安局玉河分局接到略阳县某企业职工报案,称有一名自称是《现代教育报》记者的男子来到该企业,以企业生产时烟囱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欲进行报道为由,敲诈勒索企业3万元,并已从企业财务上取走了现金。玉河分局刑警大队接报后迅速出警,同时安排另一路警力在厂区通往309省道的道路上进行堵截。

  当日晚些时候,民警截获了该男子车辆,民警将车内连该男子在内的4人带回盘查时发现4人均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同时,警方在一台笔记本电脑、U盘和工作笔记中,发现了大量涉及陕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苏等地区的一些钢铁冶炼、煤炭开采、水泥制造、陶瓷制造企业环境污染方面的照片和文字内容。

  据警方介绍,该男子名叫齐泉华,安徽省利辛县人,现暂住北京市昌平区,持有《现代教育报·安全教育》新闻工作证和《中国经济(内参)》调研证。另有一名女子叫王亚男,原籍河南省鲁山县,现住在西安市。今年4月以来,2人相互勾结,由王亚男收集提供相关学校在收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线索,随后由齐泉华以《现代教育报》记者的身份到现场拍照,然后拿着拍摄的材料和采写的初稿到相关单位采访,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先后在我省渭南、汉中等地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获利近10万元。

  5月31日,齐泉华带着女友文某从北京来到西安,与王亚男接头后,由王的前夫赵某驾驶轿车来到略阳,先后对略阳某中学校园安全问题和某企业的污染问题进行了拍照,通过拨打汉中市环保局投诉电话的方法,与略阳县环保局和当事企业工作人员见面后,以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交谈中,齐泉华声称只要给钱,就能把事情摆平,可不做负面报道,趁机敲诈该企业3万元。6月2日上午,齐泉华和王亚男还来到略阳某中学找到校长“采访拍照”,称该校存在安全问题,报道出去对学校不利,只要愿意出钱就可以为学校进行正面宣传,最终敲诈13000元和2条软中华香烟,王亚男分得现金4200元。

  6月2日下午,齐泉华与王亚男被玉河分局民警抓获。文某与赵某因未参与敲诈,被警方释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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