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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三农事业部总经理因违反规定被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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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风 发表于 2020-7-22 10: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亳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 丁传军)亳银保监罚决字〔2020〕22号。

  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丁传军时任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三农事业部总经理,对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处分。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7月8日。

QQ截图2020072210112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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