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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武家父子”涉黑案,涉案1.7亿一审被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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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9-5-30 15: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据安徽检察消息,前不久,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了一起涉黑案。这起涉黑案之所以特殊,不仅因为主犯是一对父子,还因为涉案金额特别高,高达1.7个亿。

  2019年3月27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等7个罪名判处武振飞、武润泽父子,有期徒刑各自25年。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为什么会判的如此之重呢?

  武振飞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案发前,是利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他与本案的第二被告人武润泽是父子关系。那么这个曾经的公安干警,到底是如何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呢?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11月,武振飞与武某亮、武某明成立利辛县云海担保有限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业务以获取非法利益。2013年7月,武振飞在云海公司基础上与李某合伙成立利辛县中鑫担保有限公司。

  公诉机关认为,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固定,且分工明确、层级明显。其中武振飞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制定人员薪酬、奖惩制度;武润泽负责招募成员、组织人员索要债务,其他人员则有的负责宣传非法吸存业务,有的负责发放高利贷,有的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索要债务。

  公诉人:武振飞成为实际控制人,有组织地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寻衅滋事行为强索债务、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2015年6月以来,该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元,实施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强迫交易、诈骗、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多起,致使480多名受害人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侵害,严重危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武振飞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强要,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发案前,被告人武振飞曾经是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副所长。一个公安干警为什么会成立担保公司?又是怎么干起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呢?

  公诉人:当初你成立云海担保公司和中鑫担保公司的目的是干啥?

  武振飞:成立的目的就是因为小孩当兵回来,他没有工作,就是想帮助他做点生意挣点钱。

  说是担保公司,然而从公司成立之初,就开始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高利贷的违法之路。

  武振飞凭借其车管所副所长的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多亿,在很短的时间里便聚集了大量的财富。除此之外,武振飞的担保公司还有一个重要的业务,那就是发放高息贷款。

  公诉人:2012年前后,刘某因生意资金紧张,从武润泽处借的20万元月息高于5分的高利贷,后因饭店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支付高额利息。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孙亚龙:武润泽带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通常都是五大三粗的,带着金链子,身上有纹身,他们要账的方式就是直接开着车堵着饭店的大门,然后几个人坐在一桌,凡是有客人来,全部都撵出去,以此来强迫店家,也就是刘某来偿还自己的高利贷,如果还不上的话,就每天都去,这样几乎他们去要账的时候,这个饭店的经营是没办法持续的。

  刘某是众多受害人中的一员,最后他无力还钱,被逼远走他乡。据警方查实,武氏父子的讨债极具特点,他们用的方式是一种“软暴力”手法。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孙亚龙: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武振飞认识了一个艾滋病人,向武振飞借款,但还不起,后来通过这种方法,他接触到了艾滋病人,问他们以什么为生,他们说偶尔也帮人要账,武振飞就开始雇佣这些艾滋病人开始去帮他要账,而且效果还很好,因为大家对艾滋病人都特别恐惧。

  2014年7月的一天,武振飞、武润泽等人因为找不到借款人刘某,转而对该笔借款的担保人邵某某实施索债。

  公诉人:2014年7月31日,武润泽、李丽丽带着艾滋病人到邵某某所在单位利辛县城关镇政府办公室对其进行喧闹、滋扰、辱骂,并威胁再不还钱就要在其单位拉横幅。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孙亚龙:当时就是武润泽和武润泽的妻子李丽丽,两个人一起,带着两个艾滋病人到被害人的办公室里,明确告诉他这两个是艾滋病人,如果你今天不还钱的话,他们两个就跟着你不走了,什么时候还钱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离开。

  公诉人:邵某某不堪被滋扰报警,派出所出警制止,几人方才离去。

  公诉机关认为,武振飞团伙成员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的手段索要债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严重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武振飞是什么态度呢?

  被告人 武振飞:我因为干的是担保公司,我面向的是欠我钱的人,是老赖,去问他要钱,又没有打过他又没有骂过他,凡是去要账,都给我定的是什么寻衅滋事,我都不知道是咋寻衅滋事的。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孙亚龙:他们并不是传统的暴力寻衅滋事行为,而是一种新型的软暴力,这种软暴力主要体现在他们并不直接的去威胁和恐吓,而是间接的通过一些泼油漆、跟随、堵门、锁车,这些行为对人家进行滋扰。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书反映,武家父子以“软暴力”的方式讨债,从2015年就开始了,为什么多年都没有被发现,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个涉黑组织东窗事发的呢?

  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 大队长 刘振:王某举报利辛县武振飞还有武润泽 他们父子对她实施套路贷,举报非法逼债这样一个线索。

  接到举报信,公安机关立马展开了侦查。可随着侦查的深入,所有的事实和证据都让警方觉得,这可不是一起简单的案件,随即警方就给当地检察院发出了一封“要求介入函”。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王某某这个人是在省城合肥做化妆品生意的,2016年的时候,王某某通过别人认识了该案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叫武润泽,当时通过别人介绍,从武润泽那借了一个高利贷,190万的一个高利贷 。

  第一次的借款,王某某如期偿还了。然而通过这件事,王某某和武润泽逐渐熟悉了起来。在这之后,武润泽多次找到王某某表示可以为其提供借款。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因为王某某当时做化妆品生意,也需要这个资金,她手头上又从别人那借不出钱,所以有这个机会呢,当时她就向武润泽,大概是在2017年春节后,以月息五分五的利息,借了一个200万。

  然而,让王某某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的借款才刚刚到手两个礼拜,武润泽就要求她立即还款。眼看着王某某没钱可还,这个时候,武润泽又主动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当时这个武润泽又提出,你如果继续通过这个借钱还之前的钱的话,可以再借给你。

  就这样,王某某再一次通过武润泽拿到了借款。可是这一次,利息却高的惊人。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当时又借了300万 (利息)当时是一天20万。

  迫于无奈,王某某只能答应武润泽的方案。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仅仅3天之后,武润泽再次找到了她。同样的说辞,同样的手段,就这样王某某一次又一次的从武润泽和中鑫担保公司拿到借款。然而在这这一贷一还之间,利息越来越高。不仅如此,就连这借款合同上也是套路满满。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在借款合同中,空出出借人的姓名,还有书面利息和口头约定的利息不一样。

  这既然签了合同,为什么不明确出借人的姓名呢? 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在该组织的借出款项中,这样的情况十分普遍,几乎每一笔借款都会签订这样一个空白合同。并且借款人还款时的账户几乎都不是当初的放款账户。 这其中到底暗藏着什么猫腻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 张辉:如果后来借款人不还钱或者停止还钱时,他们就会以这个借款人没有还款,来到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只有借款合同和放款到账记录,没有还款的记录,法院一般都会要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根据审查,武家父子因为借款人还不上钱,而人为制造官司的案例就高达50多起。

  庭审中,武振飞对自己开办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指控予以否认。那么他的理由是什么呢?

  武振飞:全部是借钱的,我都不知道咋就虚假了,就算有问题了也不应该是我的责任,我根本都不知情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峰:在办理之初是一个恶势力的走势,我们接手过以后感觉到这个应该是涉黑的一个案件,在我们提前介入的时候就引导公安,围绕着黑社会的四个特征去取证。

  其实,在最初接触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办案人员也拿不准武家父子的犯罪组织是否涉黑。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峰:一般在传统意义上的黑社会,都有一个像组织拜把子的形式,像结拜的仪式,但这个案件没有这种形式,当时我们办案人员自己心里也打鼓。

  关键时刻,安徽省、亳州市两级检察院及时派出扫黑除恶专家,多次对案件进行现场审查指导。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 蒋楠:包括整个案件的,在部分罪名的定性上,在部分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证据的进一步搜寻和固定上,市人民检察院都派员对案件的办理进行了专门的指导。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峰:经过市院、省院的领导,也包括一些专家给我们来指导,逐步打消了我们办案中间的顾虑。就是说这个案件是以担保公司为外衣,以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这样的一个公司,实际上也是一个黑社会犯罪集团的架构,他有公司的领导,有员工、有制度、有奖励制度。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峰:他这个公司是一个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没有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没有吸存和放贷的职能。也就是从他公司成立之日起,他就开始私自的、非法的吸存,然后又通过高利贷的形式放出去,又通过暴力讨债,这一系列的,就是你员工参加了这样的一个公司,你第一次可能不知道这个公司是搞违法犯罪活动,然后你多次去参与这样的活动,应该你就是明知的,符合黑社会的积极参加和一般参加这个特征。

  在武振飞成立的中鑫担保公司里,有一名财务人员名叫李丽丽,同时她也是武振飞的儿媳,武润泽的妻子,也是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在提审中,李丽丽表示自己有两个孩子,所参与的非法活动也不是很多,希望从轻处罚。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峰:本着教育、感化、挽救这个原则,给她讲法律、讲政策,因为2018年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其中有一个政策,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采访中,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是在我省,还没有过涉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先例。那么本案被告人李丽丽的申请,会被批准么?

  在前期提审中,虽然为了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向他们进行了普法教育。然而当犯罪分子真的提出认罪认罚申请的时候,新的困惑也摆在了办案人员面前。

  与此同时,因为了解到李丽丽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认罪认罚申请,其余的被告人也纷纷要求申请认罪认罚。这个时候,面对十几名被告人提出的申请,到底该如何认定就显得尤为迫切了。

  最终,在法庭审理结束前,共有1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使原本五天的庭审,整整提前了两天半,整个环节减少了庭审对抗、简化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9年3月27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等7个罪名判处武振飞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罚金人民币四百零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武润泽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罚金人民币四百零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李贺贺等其他被告人1年零6个月到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检察官 张珂:我们在办理武振飞、武润泽这个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我们通过调查案卷以及对被害人的询问,发现武润泽会称孙亚峰,也就是我这个案件当事人为干爹。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武润泽口中的干爹,正是时任利辛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亚峰。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检察官 张珂:我们就认为,可能武润泽和孙亚峰之间,会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关系。通过调查武振飞、武润泽开设的担保公司,我们也发现,孙亚峰在他们这个担保公司有着高达300万元的不正常的一个存款。

  随后,办案人员将这条线索移送至亳州市纪委。最终,该案在提前介入侦查时,发现了利辛县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亚峰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挖根治阶段,为了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敦促类似亳州武家父子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安徽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再次发布通告。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 蒋楠:我们也敦促,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中,腐败分子和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能够珍惜机会、抓紧时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及时的投案自首,主动的交代问题,停止一切犯罪行为。(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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