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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人社局4人被问责:履职不力致务工人员多次反映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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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9-3-13 15: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2017年9月21日零点30分左右,湖北籍务工人员周久梅在安徽涡阳县陈大镇杨楼村一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加工塑料颗粒时,其右手中指和食指被机器绞断。10月9日上午,周久梅到涡阳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咨询工伤认定情况,工伤保险股负责人邓保东安排工作员葛峰负责接待,葛峰以没有劳动合同、双方不能证明劳动关系、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为由,建议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情况。随后,周久梅来到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院负责人张西岭告知周久梅该加工作坊没有营业执照,不是合法用工主体,形成不了劳动关系,不予受理,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10月17日上午,周久梅再次来到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西岭再次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当天下午,周久梅在亳州报社两名记者的陪同下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相关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李绍岭告知其应到工伤部门申请,如果不是工伤,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之后,周久梅等人又来到工伤保险股,邓保东、葛峰和张西岭接待了周久梅等人,均表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其受理范围。10月17日晚,周久梅的维权问题被亳州报社记者在“互动亳州”予以曝光。

  工伤保险股作为工伤认定呈报工作的业务部门,对周久梅反映的问题,应当受理而没有受理,未能按照首位负责制履职,也没有向局领导汇报;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两部门在接待周久梅过程中,相互协调沟通不够,没有向局领导汇报;县人社局党组对本单位人员管理教育不严;致使周久梅多次反映未果,并被媒体曝光,给我县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研究,给予工伤保险股工作员葛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工伤保险股负责人邓保东诫勉,并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涡阳县人社局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张西岭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李绍岭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县人社局党组全县通报批评。

  
中共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微评:

  @因为一次履职不力而被问责,到底冤不冤?一点也不冤。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指出,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问责就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

  @正如习近平所说,“看一个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作为一个好干部,不贪不腐仅仅是起步线,更要把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履行责任。如果在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一样要被追责。

  @责任没有“空窗期”。在其位尽其责,容不得丝毫懈怠。对党员干部存在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就是要有一种“零容忍”的高压态度,唯此,才能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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