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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阳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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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z 发表于 2016-2-2 11: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为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降低审计风险,蒙城县通过“三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阳光”审计。

  一是“阳光”确定中介机构。蒙城县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购买社会服务,确定10家社会中介公司为中标单位,使中介审计机构的选定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阳光”分配审计业务。对拟开展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组织中介机构和业务股室进行现场抽签,并专门邀请县纪检部门对项目分配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阳光”开展项目审计。县审计局出台办法,要求中介机构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操守;审计组对资料审核、现场勘查、对量定案实行全程把关,不留死角,谨防“断秒”、“漏秒”现象,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谨慎性,进一步降低审计风险。

  来源:亳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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