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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再提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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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4-9-5 00: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9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减轻高校毕业生就业负担,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通知要求,亳州市对2014年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补贴给予进一步提高。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将提高求职补贴,自2014年起,对毕业年度认定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所在高校重点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意愿、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给予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比原来的500元增加了300元。

  今年亳州市还提高了就业见习待遇。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培养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基本生活。从2014年7月1日起,对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由原一个月人均1000元提高至一个月人均1200元,并由财政和单位各承担50%。

  “不仅如此,还提高了基层特定岗位补助。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定岗位就业。”该工作人员说,从2014年9月1日起,对在基层特定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待遇由原月人均1500元提高至月人均1650元,由省、市财政就业资金共同承担。用人单位为特定岗位高校毕业生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承担。(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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