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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11年“药都雏鹰之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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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天空 发表于  2011-5-27 11: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亳州天空 于 2011-5-27 11:03 编辑

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
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
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
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参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
2. 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3. 热爱少先队组织,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并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雏鹰之星类别要求

参选少先队员除符合基本要求外,各类别雏鹰之星侧重以下要求:
1、文明章:积极参与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养成良好习惯和文明礼仪,具备较高文明素养并发挥表率作用;
2、智慧章:学习成绩优异,热爱科学,积极参与阅读活动以及学科与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3、友爱章: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积极参与手拉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4、活力章: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或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评分标准

    网上投票占总分的30%,现场评委打分占50%,评委会评分占20%。最终确定12名“药都雏鹰之星”和40名优秀“药都雏鹰”表彰人选并报组委会审定。
活动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引导全市少年儿童争当“四好少年”,进一步深化全市“雏鹰争章”活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 “药都雏鹰之星”评选活动。

活动主旨:

    通过选树少年儿童先进典型,激励引导我市广大少年儿童争当“四好少年”,养成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友爱团结、活泼开朗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活动表彰:

    活动将评选出12名“药都雏鹰之星”,分别授予“文明之星章”、“智慧之星章”、“友爱之星章”、“活力之星章”,另评选出40名“优秀药都雏鹰”,分别授予“文明章”、“智慧章”、“友爱章”、“活力章”。

活动时间:

    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
主办单位:

    共青团亳州市委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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