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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区的文景苑小区多家电瓶被盗,业主质疑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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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小生 发表于 2011-4-29 10: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就在4月17号的凌晨,这个小区的多辆电瓶车的电瓶被盗,多户住户受到了小偷的光顾。

     王坤是文景苑小区的居民,昨天早上,她准备骑电动车出门,发现楼下的电动车被人撬了,而且电瓶车被撬的,不止他们一家。

    文景苑小区居民 王坤:我下来骑电瓶车呢,电瓶车电瓶被人偷了,然后我一看这旁边的电瓶车,很多电瓶车的电瓶也被小偷拎走了。

    文景苑小区居民 段寒英:天明就知道电瓶车的电瓶丢了。丢的电瓶车的电瓶,座子掀起来了,一个一个的空壳,只剩个架子。

    文景苑小区居民 杨朝琴 :早上起来去锻炼身体,看电瓶被盗了。

    小区的居民就想啊,他们小区是由物业公司在负责管理的,他们也都交着物业管理费,现在,这么多的电动车被撬,物业公司应该给出个说法。于是大家就一块去找了物业公司。

    居民 王坤:啥回复都没有,物业就是不回答,我们感觉交物业费就没得到应有的回报。

    居民 段寒英:俺交了这物业费,俺得不到一点安全感,电瓶车电瓶几百块无所谓,小事,这明俺私家车放这小偷还能给我们偷走呢,俺没有一点安全感就行了吗,俺这明再收物业费俺怎么交。

    居民们说,他们现在所想的,并不单单只是担心这电瓶车的电瓶追不回来,他们更在乎的是居住环境里的安全性。

    居民 段寒英:俺要求也不高,你把这个电瓶车电瓶丢的给个回复,你找不着是你找不着的,小偷偷走是偷走的,你得有个回复有个答案,明我们可有一个安全的地方。

    居民 王坤:追回来,追不回来这电瓶都无所谓,以后我们住在这,东西也能放心。

    像文景苑小区的这种情况,责任在谁?小区居民又该怎么做呢?我们准备先到小区的物业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

    我们来到静安物业管理公司文景苑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听了我们的来意后,表示,在这次电瓶车电瓶被盗事件中,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静安物业管理公司文景苑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敬华:因为没有放在专人看管的车棚里面,业主放在外面的,发生这种情况,他们有些业主不听从我们小区的管理,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小区小车的车位,我们在小区的宣传栏上或者是小区的车棚上贴出的都有温馨提示,就是小区的车辆尽量的放在小区的车棚里面,有专人看管。

    而针对被盗居民所反映的,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应该负起责任,刘敬华也进行了关于小区物业的责权说明。

    静安物业管理公司文景苑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敬华:我们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收费的,这个收费的费用不包括停车费用。专人看管的车棚每个月按照咱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电瓶车是10块钱,摩托车是12块钱,车棚里设置的有专门的充电插板,这个收取一定的电费,停车和充电电费,无论你充多少时间每月是20块钱。

    这位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以后他们会加强小区安保方面的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那么,在这次事件中,小区的物业公司究竟有没有责任呢?离开文景苑小区以后,我们又专门咨询了律师。

    王铸律师认为,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着物业服务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约定,所以,小区的居民可以查看一下,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怎么针对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进行约定的。

    律师  王铸:从这个小区的物业合同的约定来看,物业公司承担的是物业和及其公共区域内的部分管理和养护,以及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另外一方面它是协助做好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合同并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停放在公共区域内车辆和其他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像这个小区有个特殊情况,它专门在小区内设立了一个收费车棚,对车辆进行保管收费服务,那么如果车辆在车棚内丢失,作为车棚的管理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车辆停放在车棚内,与车棚的管理人之间形成了保管服务合同关系,这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是没有关系的,那么我们认为作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没有保管合同关系。

    王铸律师表示,尽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没有保管的关系,但是如果业主的财产出现丢失,与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有关,那么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  王铸:比如说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都约定,这个物业公司提供24小时监控,24小时巡逻,以及车辆进出小区的登记,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这几个方面的义务,那么物品丢失物业公司当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品的丢失与物业公司没有完全尽到这些安全防范义务应当实施的这几个措施的话,如果这两者有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王铸律师也介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如果产生了这些方面的纠纷,业主想起诉物业公司,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律师  王铸:作为业主来说,如果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还必须有证据证明其物品或者车辆,在这个物业公共区域内丢失,那么作为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业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目前案件并没有侦破,那么还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业主的车辆在公共区域内丢失,当然就更不可能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作为业主来说,提供证据证明其车辆或者是物品在公共区域内停放并丢失,这是它主张权利最基本的前提。

    如果最后案件能够告破,小区居民的损失能够追回,物业公司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案件告破以后,小区居民的相关损失无法追回,那么对于居民的损失,物业公司则应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看来文景苑小区电瓶车电瓶被盗的居民想要追回自己的损失,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了,我们也希望这个案子尽快告破,把这些可恶的小偷绳之于法。在这里我们还有两点提醒要送给大家,第一是提醒小区的居民,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也接到了很多反映小区电瓶车被盗的电话,希望大家小心提防,第二是提醒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这个时候咱们更应该提高警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 亳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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