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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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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大院 发表于 2011-3-1 11: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源:安徽法制网

  日前,利辛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今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后获得的又一荣誉,也是该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2010年,该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313件408人,提起公诉481件693人。共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50人;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8件次,纠正漏捕16人,依法追诉30人,提起刑事抗诉14件18人。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5件40人,大案21件24人,科级干部4件4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部门案件7人,司法机关案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在2010年全市19项检察工作评比中,该院取得9项第一,先后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县综合评比二等奖”、“全县综治工作一等奖”、“全县信访工作二等奖”和“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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