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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谯城区开始收取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的公租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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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w 发表于 2020-5-14 11: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5月11日记者从谯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从5月15日起开始收取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的公租房租金。

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将依法依规予以清退


  承租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缴纳租金,并签订新版合同。其中桐花园小区承租人就近到4号小区缴纳,和谐家园、幸福小区承租人就近到9号小区缴纳,3号小区承租人就近到5号小区缴纳租金。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类型承租人,如符合返还30%租金补贴条件,需携带工作证明原件、湖商银行卡复印件,需6月15日前缴纳租金。其中社保断缴且户下无房,可续签合同,但不再返还30%补贴;如名下有房需退出公租房,不再续约。

  6月15日以后缴纳租金的,需到金地建投公司指定地点缴纳,并按日计算滞纳金。2021年1月1日之前未缴纳的,金地建投公司将依法依规执行公租房清退工作,谯城区住建局按规定将欠租的承租人名单纳入信用黑名单。

  凡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不再续签合同,请主动办理退房手续。承租人按时缴纳公租房租金是承租人法定义务,请承租人按时、主动、足额缴纳租金。监督和投诉电话:5965966。

  (来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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