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4021 人浏览分享

亳州警车撞人事件追踪: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复制链接]
寒风 发表于 2011-2-20 15: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l来源:新安晚报   

    为亳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聘用人员,系酒后驾驶

  开着警车撞人后,车里身着便衣的年轻男子下车瞅了瞅后竟驾车扬长而去。不幸被撞的亳州市十河镇居民何磊随后不治身亡。昨日对此事件进行了重点报道。随后,亳州市公安局对此报道给予了正面回应,表示嫌犯杨某系该局网监支队聘用驾驶员,非正式民警。目前,警方已就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2月17日,记者接到亳州当地市民爆料后随即赶赴事发现场进行采访。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还原了事故经过。2月13日15:30左右,何磊坐在105国道路边的电动三轮车上休息,一辆疾驰而来的警车轧过路牙冲了过来,当场将他撞飞。随后,警车晃晃荡荡地开回到马路上。一名身着便衣的年轻小伙子从车里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后又驾车离去。何磊28岁的生命就在这起飞来横祸中悄然逝去。遗落在现场的警车牌照成了何磊家人寻找肇事者身份的重要证据。

  
  据亳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接到群众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和交警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处置。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交警部门确认该起事故肇事车辆为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警务用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接到报告后,亳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亲赴案发地指挥案件侦办及处置工作。当地交警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公安局纪检、督察对案件办理进行现场督察。当日18:40,肇事司机杨某向警方投案自首,随即被刑事拘留。

  经查,杨某今年25岁,系亳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聘用驾驶员,非正式民警。事发当天,他在酒后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前往十河镇办事,途中造成此次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

  据了解,报道引起了亳州市委书记方春明的高度重视,他要求该市公安局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刘海石亲自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提出对该事件要依法处理,决不袒护,同时对肇事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予以停职检查,并将根据事件调查情况予以处理。目前,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与死者家属正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杨某已被单位解聘,现羁押在看守所。(李国珍)
船枫 发表于 2011-2-22 14: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0

粉丝

226

主题

QQ|关于我们|商务合作|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亳州家园网 ( 皖ICP备14014694号-1 )

GMT+8, 2024-11-1 06:51 , Processed in 0.24218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z X3.4

© 2010-2023 bozhoubb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