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8-31 15:22:09

蒙城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8月24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在马集镇柴河村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三十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起因,系被告人管某洋与被害人管某酒后失言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人管某洋用菜刀将被害人管某左手砍伤。经鉴定,被害人管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管某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谅解。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管某洋深深地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意。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管某洋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在场的旁听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发放法律教育宣传册,引导现场群众在生活中遇到问题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切勿因邻里琐事引发的口角激化为刑事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来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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